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 ,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医政便函〔2010〕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卫生部医政司视频会议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8日(周四)14时。参会人员请于当日13时50分准时到会场。 (二)会议内容。讲解《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统一填报要求。 (三)参会人员 1.省卫生厅会场(11楼会议室):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病案室负责人、负责救治过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住院病例的医生。 2.各市(州)及县(市、区)卫生局会场:参加人员参照省卫生厅会场。 3.其它。没有救治过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住院病例的县(市、区)不设会场,没有救治过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住院病例的医疗机构不参加视频会议。 二、确定联系人。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确定1位联系 人,负责此次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的协调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于4月9日12时前上报省卫生厅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 三、准备上报资料。救治医疗机构准备上报资料。包括所在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住院病例的《调查表》和病历复印件,每个病例1套资料。《调查表》由负责救治病例的医生填写。上报资料一律用纸质版,不得在网上填报。务必于4月15日前报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 四、审核上报资料。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负责查收和审核全省的资料,发现不合格的,通知填报单位重新填报。审核结束,报请专业组长同意后,按卫生部要求上报所有资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厅医政处:妙鹏祖 电 话:(0931)481816813659328557 传 真:(0931)48186 29 (二)省卫生厅信息中心: 祁琛格 电话:(0931)481820913893157557 (三)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李斌、石斌 移动电话:13739319065、13919391587 固定电话: 8625200转6904 传真:(0931)8619797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1号(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 邮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