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学校: 现将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指导意见》(粤校安办〔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校安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调整和落实2010年和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并及时将规划调整和资金安排情况报送市校安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略)
各区、县级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学校: 现将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指导意见》(粤校安办〔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校安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调整和落实2010年和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并及时将规划调整和资金安排情况报送市校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