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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0)


【颁发部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珠人社函[201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0年3月30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0〕75号),我市企业职工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调整为960元/月。现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的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由原709元/月调整为768元/月。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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