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各集团公司及中央驻津单位: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近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全国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出了安排部署。《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抓好《通知》精神的学习贯彻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大检查,可以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大检查可以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基层和生产经营第一线的贯彻落实;通过大检查,可以进一步推动企业和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因此,各区县、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维护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各区县、各部门在及时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学习贯彻的同时,要立即将《通知》精神迅速下发到所属各个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把要求落实到基层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并通过开展检查、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通知》精神是否在各个层级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分兵把口,落实责任,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在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涉及到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铁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多个行业(领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化工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负责,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非煤矿山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和房管局、市地矿局负责,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监局、市供销社负责,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冶金有色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经信委负责,市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建交委、市市容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质监局负责;道路交通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交通和港口局、市政公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水上交通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海事局、市农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水利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水务局负责;电力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负责;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农委负责;民爆器材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国防科工委负责;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消防局、市商务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铁路运输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负责;民航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民航天津安全监管局负责。 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参照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分工组织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加强领导,求细求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在大检查抓深、抓细上下功夫,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一是各区县、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大检查要坚持“三个结合”,即: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和“四类伤害”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互相促进,全面提升。三是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