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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督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赣效能办字[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卡,是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的安全卡,也是我省800万农户的受益卡和满意卡,这项工作关系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是建立农村反腐倡廉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今年初,根据《江西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对全省各地2009年度“一卡通”发放工作进行了考评,并通报了考评结果。总体来看,全省“一卡通”发放工作效果明显,成效显著。但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的项目和资金发放率仍然偏低。为促使考评排名靠后的设区市和县(市、区)迎头赶上,切实加强“一卡通”发放工作,经研究决定,由省效能办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信联社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就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本次督查范围为全省2009年度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发放率和资金发放率“两个100%”未到位的设区市和县(市、区),重点督查对象为考评排名后两位的市:赣州市和新余市;考评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南康市、贵溪市、黎川县、九江县、分宜县、乐安县、寻乌县、瑞金市、南丰县、西湖区。 二、督查内容 1、补贴项目发放情况:哪些项目由于什么原因未能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这些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通过何种渠道发放。 2、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补贴资金发放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哪些补贴资金未能全部发放到位。 3、部门协调配合情况:补贴资金相关主管部门是否积极配合“一卡通”发放工作,是否存在补贴项目未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情况,以及提供补贴基础数据不及时,导致无法通过“一卡通”发放的现象。 4、基础工作情况:“一卡通”发放基础数据库是否完善,信息资料是否齐全,县乡是否全部实现联网。 三、方法步骤 1、4月底前,各地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并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力争使补贴项目发放率和补贴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2、5月上旬,省效能办、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将派员,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形式,深入各地督查。 3、5月下旬,省效能办将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4、对督查中仍然我行我素不按规定纠正的,将进行效能问责,对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 四、几点要求 1、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既要充分认识国家实行财政惠农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又要充分认识全省实行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对于贯彻落实好国家这一惠农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廉洁高效的发放到每个农民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惠农服务意识,增强执行“一卡通”发放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加大执行这一制度的领导力度。各级政府务必排除一切干扰,坚决贯彻执行“一卡通”发放制度。只要是发给农民个人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不能变通,坚决杜绝体外循环。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高效配合的协调机制,强化“一卡通”基础性工作,尽快完善基础数据库,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深入查找原因,切实解决问题。考核排名靠前的、受到表彰的设区市、县(市、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两个100%”未到位和排名靠后的、特别是列入本次督查重点抽查范围的设区市、县(市、区),要按照督查内容的提示和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结症,切实加以整改,力争达到“两个100%”的要求。 3、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这次自查和督查,认真总结经验,要在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上下功夫,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一卡通”发放制度的执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一卡通”发放制度的落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 请各地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5日之前报省效能办(径送督促检查组)。 省效能办邮箱:jxsxnb@163.com 地址:江西省效能办(邮编 330046) 联系人:韦玉良 联系电话:0791-6272962、6256407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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