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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工业行业协会门户网站建设发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委系统各协会: 为进一步发挥协会服务企业的作用,促进工业行业协会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提升协会服务能力,特制定《关于加快工业行业协会门户网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协会门户网站建设。 附:关于加快工业行业协会门户网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关于加快工业行业协会门户网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协会门户网站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工信产业[2009]第26号)、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05]31号)、宁波市经委《关于申报2010年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甬经轻工[2010]第54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以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协会为主体,更加注重服务能力的提升,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创建,更加注重政府、协会、会员企业的信息共享,通过服务对象从行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转变,服务内容从信息提供向配套、科技、生产性服务对接转变,服务载体从协会单方运营的网站向多方共同参与的门户转变,不断扩大我市行业品牌宣传面和影响力,不断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步伐,不断增强行业服务能力,最终形成点(企业网站)、线(各协会门户)、面(宁波工业平台)彼此之间信息便捷交换共享的宁波市工业信息系统。 (二)基本原则 --协会主体、政府引导、企业联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以协会为责任主体,不断激发运营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市场导向、资源整合、同建共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托门户,促进市场、科技、营销、管理、研发、设计等各类资源的集聚和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投资,提高各方效益。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协会门户在扩大行业影响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增强行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各个协会门户的具体目标为: --影响力扩大:协会门户日均IP访问量1000个以上,门户关键字在主流搜索引擎排名前三页。 --信息化水平提高:协会会员借助门户实现办公自动化、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企业网站等信息化应用的比率80%以上。 --服务能力增强:依托协会门户建立本行业有关工业设计、本地配套、市场拓展、科技对接等专业特色服务项目2项以上;服务覆盖70%以上的会员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政府引导推进,促进协会门户又好又快发展 1、 认定一批注册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以工业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息化应用服务为主要内容,服务信誉良好、服务资源丰富的软件企业为工业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简称行业信息化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另发)。鼓励各协会依托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营门户。 2、 对协会门户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评重点是信息服务、门户会员数量、互动能力和行业应用效果等方面。考评采用第三方客观评分和专家组主观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另发)。 3、 适时以服务外包方式,依托行业信息化平台建立覆盖行业处、行业办、协会的宁波市工业行业办公系统,进一步发挥政务信息化的带动作用,促进协会信息化和门户发展。 (二)加快协会工作和门户的融合 1、 协会的年度计划、阶段总结、工作进展、活动组织、通知公告等工作信息都应在门户上及时、完整地发布。 2、 依托协会门户建立会员运行数据报送系统。 3、 协会门户开设“工作周报”专栏,公布协会每周工作简要。 (三)实施门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 协会联合行业信息化平台,调研分析会员需求,依托门户,不断开发完善工业设计、本地配套、市场拓展、科技对接等专业特色服务项目,面向行业提供服务。 2、 协会应全力开拓优质信息源。一是积极寻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共享行业有关专利、标准、信用、品牌和贸易救济活动等信息;二是主动与上级协会、兄弟协会和关联协会联系交流,建立广泛的信息交换合作机制;三是调动会员企业参与热情,及时将新闻动态、新产品、需求等信息发布到门户上。 3、 协会应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积极以批量采购、定期结算等多种方式将行业适用ASP软件等应用服务引入到门户上,为推进行业信息化提供基础条件。 (四)扩大我市行业品牌宣传面和影响力 1、 每个协会备案确定3-5个以行业特色优势产品名称为重点的门户关键字,充分运用互联网搜索优化技术(SEO),努力提高门户在主流搜索引擎的排名。 2、 协会门户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单位的网站交换链接,以提高IP访问量和点击量。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 成立宁波市工业行业协会信息化推进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分管领导任组长,高新处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由重工处、轻工处、各行业办领导组成。在其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处,负责具体工作。协会是门户的责任主体,经认定的行业信息化平台是运营主体。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协会门户考核评价办法,按期考评并通报结果,考评结果与工业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挂钩。 3、 每个协会委派一名副秘书长级以上的人员(或聘请行业信息化平台人员)担任门户管理员,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运营数据和工作动态、进行工作交流,及时就门户可持续发展模式总结经验。 (二)培训交流 1、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协会门户发展模式研讨会,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 2、 协会要有计划地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操作培训、信息化典型现场会、门户服务提升交流、优秀信息员表彰等活动,以不断提高协会门户的影响力,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 (三)扶持政策 根据《宁波市工业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协会门户给予奖励。对于经认定的行业信息化平台,可优先享受宁波市政府关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商和中介机构有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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