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们《关于建立重庆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煤文〔2010〕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牵头的重庆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庆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对全市煤矿行业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构建快速反应、统一协作、互相督促的工作格局,提高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重庆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督促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协调组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协调组织煤矿事故应急处置;配合开展煤矿事故查处;指导、督促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二、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组成,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为牵头单位,重庆煤监局局长、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魏福生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建炜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杜黎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辛世杰市国土房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冯跃市国资委副主任
郭翔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光才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建新市总工会副主席
田洪重庆煤监局副局长
张继勇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重庆煤监局副局长田洪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由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有关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可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报市政府。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重庆煤监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做好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议定的具体工作事项。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