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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担任“第十届中国(四川)月饼节暨天府食品博览会”主办单位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经信函[2010]4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供货商商会: 你会《关于恳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第十届中国(四川)月饼节暨天府食品博览会”主办单位的请示》(川供商〔2010〕28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与有关部门共同担任 “第十届中国(四川)月饼节暨天府食品博览会”主办单位。 希望你们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本次展会相关手续,独立承担起本次展会的一切法律责任。基于企业自愿的原则,抓紧筹备,精心组织,搞好服务。确保质量和安全,办出特色,扩大影响,打造品牌展会。有关筹备进展情况,请及时向我委通报。 此复。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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