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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灾后重建散装水泥集散基地建设等事项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经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玉树州政府: 为灾后重建做准备,指挥部决定: 在玉树选址建设大型散装水泥集散基地,由省经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玉树州政府参加。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便适应、生态环保的原则抓紧建成。同时,考虑砂石料集散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选址和建设。 以上工作,由指挥部西宁指挥点副指挥长骆玉林副省长负责督导落实。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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