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防震减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中卫市防震减灾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地震局关于2010年度宁夏及邻区地震趋势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35号)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广泛宣传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各类建筑工程的防震安全性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储备好应急物资,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指挥体系和强有力的紧急救援队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中卫处于我国南北地震带的北端,地处香山、烟筒山、牛首山、南华山断裂带,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中、强地震,属于地震多发区,长期以来,我市被列为区级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范围。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全市两县一区全部处于八度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及沙坡头区各镇(乡)要深刻吸取汶川大地震的教训,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既要高度警惕当前复杂的震情形势,又要清醒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既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又要紧紧抓住十分难得的机遇,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和《中卫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之中,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部署;更加注重强化基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夯实防震减灾法制基础、工程基础、群众基础;更加注重提升能力,坚持救灾与减灾并重、防范与处置结合,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应对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提高地震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进一步健全市、县防震减灾领导体系,完善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数据库,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区)、各镇(乡),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小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重点工程都要完成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修订、审批、备案和检查制度,形成“纵向到基层,横向涵盖所有社会组织”的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市地震局要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进一步加大地震应急演练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的组织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模拟实战演练,完善地震应急疏散工作预案,机关、企业、医院、商场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场次,学校每年组织师生应急演练不少于4场次,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避险自救能力。
进一步加强应急和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消防为主体的防震减灾专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的骨干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积极组建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基层单位的救援队伍,逐步形成多层次、全社会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人防工程的建设,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建设地震应急疏散避难场所,设置明显的标志,配备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避险预案,确保应急避险指挥有序、疏散快速、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合理安置。
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动态储备体系。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分类、运用不同方式的原则进行储备和管理,发改、民政、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定期进行市场物资存储、销售情况的调查,随时掌握各种物资分布情况,并制定应急调拨、采购办法,确保一旦有灾情,能够及时满足供应。
(三)加强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加大对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医院、学校、商场等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应该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新建工程,要100%的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要真正将抗震设防纳入基本建设流程,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确认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事前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初审报告应有地震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方面的内容,否则发改部门不得立项,规划部门不得审批,设计部门不得设计,建设部门不得发放开工许可证。
发改、地震、民政、规划、教育、卫生、水务、交通等部门要做好相关的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抓好各类学校校舍抗震性能的普查、城市和乡村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采取除险加固措施。
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大力推行抗震工程建设步伐,建设、规划等部门及各镇乡要加强对农民新居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对农村工匠进行培训,提高农居建设的质量,要把农村居民安全工程列入“塞上农民新居”和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提高农民防震意识,切实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同时,建制镇、集镇规划区、村镇公用设施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四)做好地震监视跟踪预测工作
要把地震宏观观测和震情跟踪作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措施,抓好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的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的开展以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异常的宏观观测,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测、灾情信息报告和地震知识普及、地震应急、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二是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各县地震部门要高度重视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落实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地震趋势会商,坚持周、月、年中、年度、震后趋势、短临跟踪紧急会商制度,要切实做好异常落实工作,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立即落实,立即会商,为上级业务部门准确预报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努力提高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科学预测和政府应急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要制定规范的信息发布办法,逐步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判定信息,使民众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御对策措施。震灾发生后,要及时、快速地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对涉及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因建设擅自对地震观测设施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五)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县、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全民防震减灾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全社会防震减灾行为。要精心组织实施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和应急避险科普知识宣传。宣传、教育、科技、团委等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纳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帮助群众消除恐震心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教育、科技、民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会同各相关部门与团体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每年开展防震减灾宣传不少于12场次;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努力构建专业教育与科普教育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体系,每个县(区)要建成一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积极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防震减灾知识考试。要充分发挥“三网一员”在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不断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覆盖面。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市、县党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风险决策和地震应急管理水平。
(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繁重而艰巨,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地震突发事件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问题,实行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要全面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责,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推进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
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同步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开展。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日常经费支出,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全国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切实把地震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各有关部门和社会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防震减灾长效投入机制,为中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