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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和签订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颁发部门】 黑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字[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考核,2009年各地及28个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同市政府签订的《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市政府决定,给予各地及28个部门兑现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给予爱辉区人民政府、北安市人民政府、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嫩江县人民政府、逊克县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兑现优秀奖励;给予五大连池管委会兑现科技服务优秀奖励;给予孙吴县人民政府兑现信息化建设优秀奖励(按人口统计单位顺序排列)。 2010年,市政府继续对各地及16个相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考核评估方案另行下发。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口环境。 附件:1.2009年兑现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部门名单 2.2010年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部门名单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09年兑现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部门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科协、发改委、经委、农委、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人事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工商局、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民宗局。 附件2: 2010年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部门名单 市发改委、农委、人口计生委、编委办、财政局、统计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工商局、教育局、广电局、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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