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5号文件精神,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0号)和青岛市财政局、农机局《青岛市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农〔2007〕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5号文件精神,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0号)和青岛市财政局、农机局《青岛市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农〔2007〕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节本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施巩固基础,稳步推进,注重质量的发展战略,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机具,创新保护性耕作推广机制,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引导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实施保护性耕作,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的速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路域建设,突出重点;奖优罚劣,注重成效;条件成熟,择优选择;整村推进,成方连片;技术创新、建立机制的原则。 三、示范推广内容 (一)项目内容 在2009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建设基础上,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重点推广小麦玉米免耕播种、秸秆还田覆盖、深松、病虫草害防治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机具,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一是新建4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二是续建6个示范区,对去年实施效果较好的示范区继续投入,每个示范区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三是滚动选建3个重点示范区。对实施2年以上,有望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示范区择优滚动投入,每个示范区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以上。四是开展技术创新试验研究。新增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1个,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提高保护性耕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布局 1、示范区:莱西市3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1个、滚动建设重点示范区1个)、平度市3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1个,滚动建设重点示范区1个)、即墨市2个(其中续建示范区1个、滚动建设重点示范区1个)、胶州市3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2个)、胶南市2个(其中新建示范区1个,续建示范区1个)、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分配名额内安排申报新建、续建和滚动示范区数量。 2、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莱西市1个。 四、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一)专项资金筹措 青岛市2010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300万元,由青岛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每个新建、续建示范区各投入20万元。每个滚动建设重点示范区各投入30万元。每个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各投入10万元。其中: 莱西市示范区80万元; 平度市示范区70万元; 胶州市示范区60万元; 即墨市示范区50万元 胶南市示范区40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1、示范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技术培训和宣传指导等。其中示范区建设资金支出主要包括对比试验测试和补助农机作业;宣传指导资金支出主要包括资料印制和专家指导等;技术培训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技术骨干、农机手和实施区农民的技术培训。 2、技术创新试验研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创新研究和试验示范工作的劳务、地租、作业、试验监测用品、分析研究资料、机具研制改进费、测试对比试验费用和专家、科技人员到实验区开展研究工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等支出。 保护性耕作专项资金的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内容进行。 五、工作程序 (一)青岛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印发《青岛市2010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 (二)各项目市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提报《2010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上报青岛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备案。 (三)青岛市农机局与五市项目市农机局签定一级项目合同,明确责任和目标。各项目市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2010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目区要明确示范点到镇、村、户,并与之签订合同,保证项目实施面积;与作业机手签订农田作业合同,确保农田作业的质量和数量。 (四)项目资金实行“先干后补”拨付方式。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时令季节的特点和保护性耕作的实施需要,具体采取中期评估、年终验收、分期拨付形式。“三夏”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后,青岛市农机局组织进行中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项目市财政部门据此拨付50%资金。“三秋”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上报工作总结,青岛市农机局、财政局对项目组织年度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市财政部门据此拨付50%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把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建设列入政府主要议事日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责任落实到位。抓好“三个落实”和“三个关键环节”。“三个落实”:落实实施地块、落实作业机具、落实作业机手。“三个关键环节”:夏季小麦秸秆禁烧、秋季玉米机收秸秆覆盖、小麦免耕播种。各级干部和项目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坚持在第一线组织调度,在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总结提出保护性耕作体系技术要点,制定适宜本地区典型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体系的作业指导书,有效地指导农民和农机手实施。加强农机农艺结合,提高示范区麦田管理质量,加强对示范区测试对比试验及土壤养分测试、对实施三年以上免耕保护地开展深松试验示范。 (四)提高保护性耕作机具装备水平。要按照《青岛市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保护性耕作机具的推广任务,提高保护性耕作机具装备水平。要加强与保护性耕作机械生产厂家的联系与沟通,对现有免耕播种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引进质量高、可靠性好的保护性耕作机具。 (五)着力构建长效推进机制。依托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植大户的作用,通过购机补贴和作业补贴调动参与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鼓励开展连片示范方免耕作业,加快构建保护性耕作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农机装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六)强化培训指导。建立保护性耕作推广员制度,在全市选拔一批威信高,对新技术、新机具接受快的农村实用人才作为推广员,负责宣传农民、落实任务、组织协调、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力争将示范区所有机手和农户轮训一遍。 (七)重视宣传工作。组织春季示范区观摩活动、召开三夏小麦长势观摩会和三秋保护性耕作机具作业现场演示会,统一组织发放技术挂图和教材,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报道宣传,提高农民的认识。 (八)规范项目管理。按照《青岛市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内容进行。实行合同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制度。保证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要求到位和使用,资金全部实行专帐管理,确保发挥投资效益。要加强对保护性耕作项目的监管力度,完善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青岛市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85763585 电子信箱:qdnjp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