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联合印发的《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0〕24号)、北京市工商局等十一局联合制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关于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政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和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市卫生局会同市中医局,在2010年继续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现将市卫生市中医局联合制定《2010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卫生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一○年四月一日
2010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在2010年继续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特制订《2010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完善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增强动态监测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信息环境,促进首都医疗卫生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毛羽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屠志涛市中医局副局长
成员:李德娟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
崔玉峰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处
邱大龙市卫生局医政处
赵建宏市中医局医政处
李扬市卫生监督所
谷水市卫生局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各环节的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以及发布后信息沟通和依法查处工作。
(二)深入推进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严格审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广告内容,特别是互联网上违法发布的性病治疗广告。
(三)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四)整合监管措施,落实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工商等部门,继续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医疗机构的治理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制度,合力遏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现象。
四、工作进度
分三个阶段开展2010年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宣传和部署动员阶段(2010年3月31日前)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从实际工作出发,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医疗广告。
(二)自查和整顿阶段(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1、各医疗机构对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09年发布的医疗广告以及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的广告,进行认真自查,及时纠正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和违法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辖区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3、市卫生行政部门继续对十余种平面媒体进行追踪,并将追踪结果在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北京卫生监督网(www.bjhi.gov.cn)上公示,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移送至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情况汇总和工作总结阶段(2010年10月1 日至10月31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的2010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法广告消费者sjd.gov.cn(一)严格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出证标准和格式,力求在“准入”环节上杜绝违规医疗广告。
二格广告(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强调医疗机构自律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宣传识别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的方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三)加大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将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整治纳入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之中。
1、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罚仍拒不改正的,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遭受财产损失的,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或按照情节严重情况处以吊销诊疗科目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作为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之一,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
(四)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同打击非法行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以非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
(五)加强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逐步规范的案件移送程序。
1、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对于市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移送的案件,应按时限逐条回复办理结果。
2、主动与工商等监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整治工作。
(六)及时汇总信息,全面掌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汇总辖区所有涉及医疗广告的行政处罚信息,填写《2010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月报表》,于每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并于2010年10月8日前将书面总结和本年度1-9月份《2010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卫生局。
联 系 人: 刘立飞赵 婧
联系电话:6501056983970713传真:65010569
电子邮箱:zfed65010152@sina.com
市卫生局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举报电话:12320
附件:1.2010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月报表
2.2010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1:
2010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月报表
报送单位(公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月 日。
统计周期内接到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件线索条,给予行政处罚件。
统计周期内共出动执法人员人,出动车辆 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
类别
机构
级别
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积分
情况
发布
媒介
移交及
查处情况
医疗广告为线索的延伸查处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2010年违规医疗广告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月 日。
统计周期内接到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件线索条,给予行政处罚件。
统计周期内共出动执法人员人,出动车辆 辆。
违法
及处罚
情
况
机构
类别
医疗广告违法情况(件)
行政处罚情况
积分(分)
发布媒介
移交工商
实施程序
备注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篡改审查内容
变相发布
医疗广告为线索的延伸查处情况
其他
警告(户次)
责令改正(户次)
罚款(元)
没收违法所得(元)
停业整顿(户次)
撤销医疗广告证明(件)
吊销诊疗科目(户次)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户次)
条数
家数
公立医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民营医院
门诊部
个体诊所
其他
合计
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