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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皖交安监[2010]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省厅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省交通运输方式的加快转变为着力点,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活动组织 厅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安委会办公室和厅安全监督处承担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落实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海事机构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好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的其他领导各司其责,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交通运输企业要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源头管理,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是进一步落实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船户的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是加大对道路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破坏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出租车客运市场违法行为的整治。在水路运输方面:重点是加大对“三无”、超载、违章航行、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船舶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非客运船舶载客、非法从事危货运输的船舶。在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方面: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三)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一是集中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运、四季七节、“两会”、世博会、亚运会等重点时段和汛期、雾季以及季节性气象灾害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三是加大对公路危桥的巡查、监控力度,逐步建立对大型桥梁、重要路段的检测和实时监控,实现全省公路桥梁动态安全监管。四是对营运客车运输安全情况进行调研,查找营运客车运输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五是继续开展运砂船、施工船和渡口渡船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大船舶防污工作力度,提高船舶油污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加强交通建设施工坍塌、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现安全风险的预控、预防、预报、预警管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行动。一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教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开展基层班组安全竞赛和“安康杯”竞赛活动,通过安全竞赛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和宣贯工作,坚持法规宣贯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五是举办安全与应急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从事安全与应急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六是开展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公路水路交通、水上搜救的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五)严格事故处理及问责。加强事故调查和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对于重特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交通运输事故,厅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从严查处。 (六)加强 “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做好《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安徽省预防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立法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实施。三是建立健全省、市、县和行业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各大中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设置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四是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协助推进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妥善快速处置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的高速公路阻断事件;积极推进省级高速公路路警指挥中心建设,同时在普通干线公路上开展试点;统筹协调我省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全省公路网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五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七)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县级政府理顺以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为主线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逐步推进村、乡、县、省四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问题调查研究,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加大“安保工程”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船,加大对渡工的教育培训和义渡、半义渡的管理力度,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渡改桥工程,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至5月份)。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方案或计划报厅安全监督处。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份至10月份)。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厅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 各地各单位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安全监督处。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厅的要求,认真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或计划,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厅将编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简报,反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展,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厅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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