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省厅制定了《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今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严格制度、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安全和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落实安全责任为重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是落实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海事机构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2、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3、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和规范安全监管工作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安全监管到位。
4、进一步落实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船户的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5、依法打击交通领域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运输经营、超载、非客运船舶载客、非法载运危险货物、非法参与交通基本建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
7、严厉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者和行业监管机构。
8、按照“出台一个规章、建设一批站点、实现一个联网、开展两次整治”的思路,完成全省59个治超站点和流动站点建设,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实施源头货运治超和“迅雷行动”。
9、加强源头治理,严把从业人员、运输工具、企业准入关。
10、加强与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和法治秩序。
11、督促各类交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禁“三违”现象。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运、四季七节、“两会”、世博会、亚运会、汛期和季节性气象灾害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13、集中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交通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构建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14、抓好南淝河水上交管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健全全省水上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15、加大对公路危桥的巡查、监控力度,逐步建立对大型桥梁、重要路段的检测和实时监控,实现全省公路桥梁动态安全监管。
16、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深化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7、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以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主要对象,加大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培育安全文化的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8、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举办各类安全与应急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从事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
(五)加强“双基”(基层、基础)建设。
19、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细化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抓基层,打基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20、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的配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增加监管技术装备,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效果。
22、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应急工作考核力度。
23、进一步落实渡口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渡口渡船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渡运安全检查档案,实行定期督查。
24、拟定我省通航安全评估跨河桥梁桥墩防撞设计标准。
(六)全力抓好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
25、加快一级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站建设。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对全省二级以上汽车站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始发入沪班线的一、二级客运站必须配备行包安检仪,其他不具备条件的客运站必须进行人工逐包检查。
26、强化对入沪客运班车、船舶的监管,全力做好我省船舶三个签证节点的安全检查,实行入沪运输船舶两次电子签证制度。
27、充分发挥GPS监管功能,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危货运输车辆、船舶联网联控。
28、加快我省入沪通道路网建设,加大我省公路巡查频率,保证入沪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七)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29、督促县级政府理顺以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为主线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明确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逐步推进村、乡、县、省四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30、深入开展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问题调查研究,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31、加大“安保工程”推进力度,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32、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船,加大对渡工的教育培训和义渡、半义渡的管理力度,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渡改桥工程,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八)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33、根据本系统、各单位的特点,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启动迅速,应急措施到位。
34、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妥善快速处置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的高速公路阻断事件。
35、积极协助推进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36、积极推进省级高速公路路警指挥中心建设,同时在普通干线公路上开展试点。
37、统筹协调我省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全省公路网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
38、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全省建立12395海事救助安全值守平台。
39、以加强海事救助力量、完善海事监管体系为重点,科学规划布局海事救助站点,提高海事救助水平。
40、强化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应急设备。
41、开展公路水路交通、水上搜救的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