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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涪陵收费站土建工程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渝高管[2010]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涪陵区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新建渝涪高速公路涪陵主线收费站土建工程施工交通组织及安全防护方案的请示》(涪交委文〔2010〕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涪陵主线收费站施工进度,确保主线收费站按期投入使用,同意涪陵主线收费站土建工程施工时采用临时转换道通行的交通组织方式。 二、请你委落实专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持标志标牌美观、统一、清洁和材料设备堆放有序,维护施工现场和高速公路良好外观形象。 三、收费站施工应严格按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一)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并结合路段纵坡、弯道等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确保交通诱导、减速等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加强临时转换道车辆变道、分合流点的交通安全控制,增加交通标志密度,并设置LED导向灯、频闪灯和防撞设施,增强重要控制点的警示诱导功能和安全保护措施,特别是保障夜间交通标志的功能齐全并得到有效发挥。 (三)设置专职安全员维护交通标志,保持交通标志清洁美观和规范秩序;设置转换道两端分流、合流点的安全指挥人员,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四)临时转换道应根据路段实际科学设计,保持与高速公路正线连接顺势,并合理确定转换道弯道半径,保障车辆行驶顺畅安全;路面结构应保障使用期间良好状况,设置两侧防护栏杆、中央隔离设施,并布设反光诱导标志,引导车辆安全行驶。 (五)采取措施加强转换道两端分合流重要节点的车辆控制,保持车辆分合流行驶正常有序,防止车辆抢道争行,避免车辆事故堵塞交通;加强对李渡收费站方向车辆的诱导提醒,避免临时变道引发车辆行驶不畅和安全事故。 (六)新建B匝道施工和收费广场施工时,务必对施工车辆进出及社会车辆通行的交织路段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防止车辆交织产生交通事故。 (七)加强施工区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区域的隔离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作业对交通安全产生影响;施工人员应按规范着装,严禁横穿高速公路,杜绝交通干扰和交通事故发生。 (八)未尽事宜按照高速公路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转换道自4月15日后启用,使用时间控制在5月31日前。请你委加强施工进度的督促管理,及时恢复高速公路正常交通。 五、涪陵主线收费站土建施工涉及高速公路绿化设施等资产权益的,请先行与渝涪公司衔接并妥善处理。 六、施工前,施工组织、交通组织方案应报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运营管理公司审核备案,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以上由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运营管理公司负责监督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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