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西宁口岸外援人员、物资入关检验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省民政厅、省外事办、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海边防总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红十字会、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当前,玉树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确保外援人员、物资在西宁口岸顺利通关,指挥部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援人员物资 外援人员:指从境外直接抵达西宁机场的人员。 外援物资:指从境外直接运抵西宁机场的物资。 国外航班:指从境外直接飞抵西宁机场的国际航班(中国、国外飞机)。 二、组织机构成立外援人员、物资入关检验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定邦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何少民省商务厅厅长 成员由省商务厅、省民政厅、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海边防总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红十字会、青海机场有限公司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汪京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流程 药品食品监管→商品检验检疫→海关→省民政厅(红十字会、慈善机构)。 四、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负责协调外援人员、物资的到达时间,捐赠单位,捐赠物品来源信息;负责协调联检部门及相关部门及时到位;负责与省政府的信息沟通。 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机构:负责外援物资的接收工作。同时,省民政厅负责做好外援物资入关后的转运及保管工作。 青海边防总队:负责外援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查验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外援药品食品的检验。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外援物品的检验检疫。 西宁海关:负责外援物品的通关等工作。 青海机场有限公司:负责到达物品的转运,提供运往灾区的飞机配载等工作。 以上工作由指挥部西宁指挥点副指挥长王令浚副省长指挥落实。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