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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全面落实受灾群众灾后各项补助政策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玉树州政府: 为抓紧全面落实国家对玉树地震灾区群众的灾后补助政策,指挥部决定: 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对受灾群众粮、款补助、遇难人员抚慰金、三孤人员(孤儿、孤老、孤残)补贴、转移安置群众补助等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会同玉树州政府迅速组织实施。 由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指挥点副指挥长张光荣副省长负责落实。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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