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市区各城建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对广大市民出行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将对市区部分道路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西大直街(通达街至和兴路),机动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通行”的规定; 二、取消“大成三道街(大成街至马端街),机动车只准许由大成街方向往马端街方向单向行驶;马端街(鼎新三道街至大成街),机动车只准许由鼎新三道街方向往大成街方向单向行驶”的规定; 三、“城乡路和埃德蒙顿路,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的管理规定调整为: 1、每日7时至19时,城乡路(埃德蒙顿路至齿轮路)、埃德蒙顿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2、每日7时至19时,城乡路(零公里至齿轮路),禁止载质量大于2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四、对机动车按照牌照尾号实施限行措施的补充规定 1、牌照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统一按照车牌尾号为数字“1”进行管理; 2、牌照尾号为“学”的教练机动车,统一按照车牌最后一位数字进行管理; 3、残疾人代步机动车可不受尾号限行规定的限制。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O一0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