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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海东、黄南、海北组织救援队伍赴玉树救灾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东行署,黄南州、海北州政府: 指挥部决定,由你们各自组织当地资源,迅速组建快速、精良(以大型救援设备为主)的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尽早赶赴玉树参加以救人为主的抗震救灾工作。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指挥部(省政府应急办:0971-82395408252083)。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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