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工作,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现就检查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完善学校卫生条件的一个重要契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今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统筹安排,提高实效。近年来,各地加强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学校食堂、饮用水的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学校在管理和硬件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饮用水不洁引起传染病流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农村地区学校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限期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各高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整改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督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同时要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检查办法 (一)总体要求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5月底和6月上旬分两批分别对8个市州的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高等学校进行抽查。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中小学的初查并分别向主管厅局递交初查报告。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将坚决吊销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证,责令关闭。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1、中小学组:5月底抽查长沙、衡阳、株洲、邵阳、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8个市州的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每个市确定抽查一个县,每个县以随机方式抽查1所城市中学、1所城市小学、1所幼儿园,同时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所初中、1所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 2、高等学校组:6月上旬随机抽查10所左右 (三)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湖南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标准》(见附件)所规定的内容。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四个“一票否决”指标及食堂卫生许可证;2、食堂硬件条件;3、食品加工流程及管理;4、小卖部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附件:湖南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标准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 南 省 卫 生 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湖南省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 安 全 专 项 检 查 标 准 被检查单位:__________ 类别 序号 基本 要 求 分值 得分 (一) 组 织 管 理 (20分) 1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部门 4 2 明确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4 3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好。 4 4 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4 5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 (二) 一 般 要 求 (80分) 6 食堂规模必须与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适应。 3 7 按使用面积计算,厨餐比不得小于1:2。 3 8 厨房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一般为3~5%),易于清洗与排水。 3 9 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材料覆涂,并有1.5米瓷砖墙裙。 3 10 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3 11 就餐场所设置有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流动水装置。 2 12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污水排放的设施和设备。 3 13 有专用肉食类清洗池、蔬菜清洗池,并有明显标志。 3 14 应配有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木门下端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入口有金属防网。 2 15 分设肉类和蔬菜专用加工操作台及刀具、砧板,并有明显分区标志。 3 16 冰箱(柜)不得少于2台。 4 17 有足够的食品存放货架。 2 18 餐厅、操作间配有加盖污物桶。 2 (二) 一 般 要 求 (80分) 19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原料、半成品、成品无堆积、挤压或混放。 3 20 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分开。 2 21 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加工、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3 22 餐具、食品或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直接置于地上。 2 23 烹调后的熟食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2 24 餐饮具、容器经彻底清洗、消毒,未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3 25 消毒好的餐具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保洁设施内。 2 2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卫生要求。 2 27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过程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2 28 不得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2 29 食品采购应索证索票并建立采购登记台账,有验收记录。 3 30 食品库房整洁,不与非食品混放,食品库房内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31 设置食品留样冰箱并落实留样制度。 2 32 定期清理仓库,无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4 33 小卖部食品离地并与非食品分开存放,无过期、“三无”食品 3 34 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35 自备水源(井水)周围30米内不得有污染源,并加盖加锁。 3 (三)“一 票 否 决” 指 标 36 食堂远离污染源(25米内无暴露垃圾堆、粪池、坑式厕所等)。 37 厨房应具备的基本功能用房:食品粗加工间、切配与烹调间、餐具清洗消毒间。 38 必须有餐饮具专用清洗池和消毒设施。 39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由学校经营,不承包经营。 注:1、本检查标准采用百分制,得分在90分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在60-90分者,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一票否决”指标的,评为不合格。 2、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以上的食堂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其他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3、卫生管理制度是指: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卫生管理制度及学校卫生日常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各场所岗位管理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卫生检查奖励和惩罚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