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工作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2009年消防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对中宁、海原两县及部分乡镇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09年,全市各级组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着力推进社区和农村防火工作,狠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考核结果 1、中宁县:八项目标责任,六项完成,一项基本完成,一项未完成(鸣沙镇消防规划未编制, 消火栓实有率达到90%,完好率达到70%),得94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2、海原县:八项目标责任,四项完成,二项基本完成,二项未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未达到50%;未启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得89分,综合评定为良好; 3、余丁乡:十项目标责任,七项完成,三项基本完成,得95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4、镇罗镇:十项目标责任,五项完成,五项基本完成,得92分,综合评定为优秀; 5、文昌镇:十项目标责任,三项完成,六项基本完成,一项未完成(未督促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得83分,综合评定为及格; 6、三河镇:十项目标责任,四项完成,四项基本完成,二项未完成(未将农民新居改造工程纳入新农村消防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未完成),得80分,综合评定为及格。 经综合评定,中宁县、海原县、余丁乡、镇罗镇完成2009年度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且完成情况较好,消防工作抓得较为扎实。 二、主要特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稳定火灾形势为工作重点,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和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宁、海原两县均及时召开了09年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职责,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把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村、社区考评范围,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察、考评奖惩机制。中宁县政府还先后5次召开消防工作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工作进展的瓶颈性问题。海原县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各级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政治稳定、事关社会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目前,全市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消防投入进一步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加强。各地均将消防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建立起了长期固定的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加大了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实现了消防业务经费占当地GDP比例逐年提高。中宁县在确保消防业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的同时,一次性拨付消防装备建设经费40万元,大大提高了装备水平,2010年将消防业务经费提高到20万元,相比去年递增15%;海原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经费13万元购置消防特勤器材,有力保障了消防执勤需要。海原县新区以及常乐、镇罗、永康、石空、新堡、海城、李旺等七个重点乡镇的消防规划已经完成。中卫市美利工业园区已开始编制消防规划。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进一步发展,宁夏美利工业园区消防站、香山机场消防站已建设;沙坡头区宣和镇、镇罗镇、常乐镇、兴仁镇,中宁县新堡镇、渠口农场也分别建立了群众志愿消防队;海原县还购置消防摩托车,组建了3支清真寺义务消防队伍。 (三)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全市以紧紧围绕《消防法》的宣贯和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中心,开展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控制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了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在公安、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下,对全市287家公众聚集场所和41处高层、地下建筑全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一些诸如中卫大酒店消防设施损坏、中卫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中卫市大禹公司娱乐二期工程、中博房地产公司C楼等单位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消防违法和火灾隐患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使全市消防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四)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明显加强,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及县、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绩考评内容之中,逐步形成了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各地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工作职责,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逐步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农村和社区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检查,规范农村柴草堆放,大大推动了农村消防工作发展。同时,中宁县余丁乡永兴村在新农村消防建设方面创出了特色。余丁乡永兴村在村委会建立了消防工作站,并且配备了消防器材装备,悬挂消防宣传牌,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每个住户门口安装了消防安全温馨提示牌等。中宁县政府已将余丁乡永兴村作为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试点,在全县进行推广;海原县“千井万窖”工程解决了海原县农村偏远地区的消防用水问题。尤其在去年“119消防宣传日”,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了我市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亮点和经验。 (五)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市以深化消防宣传“八进”为载体,树立全民创新消防理念。坚持以“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形式和思路,整合消防宣传资源,形成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新格局。联合市公安局成立了“法律宣传队”,在政府机关办理《消防法》宣传培训班5期;与中卫广电局签订消防影视传播协议,依托广电局成立消防影视传播中心,组建了消防电影放映队,并与全市42个电影队联合开展了“百场消防电影下乡”活动,深入627个放映点,播放消防宣传片4398场;与市广播电视台、中卫日报社等单位达成协议,成为消防宣传战略合作伙伴,在专门时段和版面,报道消防重大活动,传播消防安全知识,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高;成功举办了“消防法宣贯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2009年共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0万份,设置宣传展板600个,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25期,培训人员1700余人,在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458篇,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和消防广播20多个,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字幕)468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责任制体系还不完善。虽然各地均签订了责任书,但还有部分单位未及时进行检查、督办,对责任制的落实还停留在文件上。一些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部分社会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随机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还时有出现。 二是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仍有较多“欠帐”,与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已完成的县(区)、重点镇消防规划还停留在政府发文上,没有进入实施阶段。部分重点镇消火栓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沙坡头区消火栓建设缺口、已损坏的消防栓所占比例较大。 三是农村消防工作还比较薄弱,农村火灾突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乡镇还没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部分乡镇、村、队流于形式。 四是火灾隐患在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各部门、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考核组在检查中发现三处非常严重火灾安全隐患:第一是中卫市幼儿园教学北楼存在安全隐患。该教学楼建于94年共四层,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只有一个安全疏散通道, 并且存在安全隐患。中卫市幼儿园教学北楼建筑设计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1.7和5.3.2条的规定要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 层;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第二是卫青公路边草链厂存在火灾隐患。文昌镇五里村东面与柔远镇刘台村西面卫青公路两旁设立的草链厂共有8家,其中柔远镇刘台村5家(路南3家、路北2家)、文昌镇五里村3家(路南1家、路北2家),且旁边有建筑设备租赁、停车场等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迅速蔓延,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第三是文昌镇雍楼市场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今年来市政府组织多次检查,雍楼市场火灾隐患问题虽经多次整改,但仍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消防通道不畅通、雍楼市场两侧摆摊设点、随意停放车辆,致使消防车通道实际宽度不足3米,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根本无法及时进入扑救火灾;火源、电源乱拉乱接,由于市场内的餐饮、干货零售等店铺均存在使用明火或电器现象,致使市场内乱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存在,易引发火灾;该市场为地上三层,为了避免二、三层杂物落到一层影响经营,擅自在南、北段走道顶棚处悬挂塑料织物可燃材料。以上三处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必须在四月二十日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责成责任单位在五月十五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限期一个月)。否则由市综治办牵头,公安、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五是部分乡镇、社区、村委会义务消防队伍组织建设不建全、作用不明显、多数流于形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远程监控接入率发展极不平衡,中宁县完成了50%,海原县完成0%。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网络。重点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查、考核和奖惩制度,保障消防经费足额到位。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本地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和奖励督查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消防行政管理水平。逐级分解消防责任目标,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改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镇村、社区和一些单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最基层。 (二)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等设施、装备的投资力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中宁新区市政消火栓由中宁县人民政府7月15日前对“欠账”和损坏的消火栓进行新建和维修;中宁、海原县消防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数量和质量还达不到国家标准,在十月底前全部补齐。大力加强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和社区消防平安创建达标工作力度。2010年是“火灾隐患治理年”,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力度,确保30%以上的乡镇和社区要达到“零火灾事故”创建标准,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 (四)加大火灾预防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制等工作机制,部署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各行业积极行动起来,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单位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城市社区及农村公益宣传内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清真寺”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