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省厅制定了《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14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 “三项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活动组织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各单位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负综合监管责任,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交通运输企业要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行业、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业绩考核;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促进安全发展;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推进源头管理,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危险品运输、危桥、公共客运和渡船渡口进行普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治理行动,重点强化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危险品运输治理;突出源头管理,加大查堵、打击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和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的力度。二是开展道路客运企业专项整治,查找营运客车运输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是继续开展航道通航秩序整治,“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加大船舶防污工作力度,提高船舶油污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危桥改造工作,建立健全重要通航水域大桥建设前的安全评估机制,加强大桥建成后的船舶通航安全监管。五是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加强交通建设施工坍塌、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现安全风险的预控、预防、预报、预警管理。六是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投入,扩大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覆盖面,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能力,解决目前农村交通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加强监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要集中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是道路运输方面,要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检验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运输企业现场监督管理,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督;要继续加大对道路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限、破坏公路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私设站点、私拉乱揽等违章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继续对“黑车”进行打击。二是水路运输方面,开展对水上交通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执法行动,加大对违章航行、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船舶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载客、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船舶。三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方面,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第三方安全监管制度,邀请安监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推动平安工地建设。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要在4-5月份、汛期、国庆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世博会、亚运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汛期、雨雪冰冻、寒潮大风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各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设置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交通运输企业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各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配备必须的监管业务用车、现场监督设备、事故现场取证设备、防护装备与工具以及办公设备等。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排查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施工单位要进一步保障1%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到位,确保各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加快撤渡建桥工程进度,全面完成全省渡改桥工作任务。按照统一部署,全面推广渡口渡船简易救生浮具的安装配置工作。
三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网络和内河水域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安全应急救援、排障体制机制,加强高速公路重点区域应急资源储备建设,建立重点区域应急储备仓库,依托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建立紧急运力储备。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制定《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运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相关责任。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意见》,根据省安委会对我厅安全生产职责的分工并结合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五)开展宣传教育行动。
一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教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班组安全竞赛活动,通过安全竞赛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和宣贯工作,坚持法规宣贯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五是举办安全与应急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安全与应急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对道路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工程养护施工单位、渡口渡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推行“一校、一会、一志”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一线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
(六)严格事故问责。
加强事故调查和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施工、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的比重,凡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客运事故,要对车辆所属地区客运市场进行整顿,整顿期间对整个设区市实行区域暂停审批。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全面推进阶段(5月份至10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厅将组织专项安全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收尾工作的同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制订开展“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方案。其中:省港航局负责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省运管局负责道路运输领域并指导城市客运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厅质监站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省高管局负责运营高速公路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公路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形成共管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继续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同时,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6243505(传真),电子邮件:jttaqc@jx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