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 你所《关于注销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资格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资格。 请于接到此批复10日内,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交回省财政厅资产评估管理处,并依法履行终止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不得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此复。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 你所《关于注销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资格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资格。 请于接到此批复10日内,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交回省财政厅资产评估管理处,并依法履行终止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不得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