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鞍政办明电[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九日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提出的“围绕一个核心,加速两个融入,推进三大任务”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要素扩张、两带一区建设、县域城区发展、创建文明城市、实事工程等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的业务流程中,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切实做好“一个核心、两个融入、三大任务”的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对要素扩张、招商引资、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建设、科教文卫体事业、社会管理、政府招投标项目等重点工作的公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防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力推进决策公开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坚持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大力推行网上审批。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效防止乱收费行为。
六、全面公开行政执法职权
制定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的流程图。依法核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公告,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的刚性制约与监控。
七、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各级行政机关应在办公、办事场所悬挂LED屏幕或公示板,主动公开本机关领导照片、姓名、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工作流程、办公电话、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清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行政决策和执法类、工作动态类、社会服务类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其进行评议和监督。乡镇要重点公开“三农”政策在基层落实情况,财政收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八、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明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妥善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申请涉及多个单位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对申请涉及敏感问题的,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高质量回复申请人。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水、电、气、住房、交通、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单位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学籍管理、招生计划(录取)、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标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重点环节的信息。推动办事公开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能
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大对“一个核心、两个融入、三大任务”的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及时、准确查阅政府信息。继续发挥好市长信箱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电子邮件办结率,提高群众满意率。要把政府网站办成信息丰富、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富有特色、点击率高、社会效益好的为民服务平台。
十一、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拓展服务领域,有条件的可逐步将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新闻发布、文件查阅等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服务范围。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办事大厅建设进程,把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纳入到办事大厅服务范围。
十二、发挥好民心网和96515热线功能
充分利用民心网和天下信息网的信息资源,全面建设信息鞍山,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首办负责制、沟通协调制、跟踪督办制、回访反馈制、定期通报制”等五项制度的要求,认真办理好民心网和96515热线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件,并及时向群众作出权威答复。
十三、切实开展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坚持以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切实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问题,加强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效性。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
进一步调整细化《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评选标准》。开展第二批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评选出若干个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命名为鞍山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制定《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该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以及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群众在民心网上举报公开不到位、不及时、不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十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进行定期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是否合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公开载体是否满足群众的需要。要把政务公开与优化发展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综合效应,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