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建设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逐步实现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务公开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因此,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是落实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行政、高效施政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社会热点回应机制,及时掌握社会舆情,适应媒体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制度,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二、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市、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收集、掌握涉及全省和本辖区、本部门工作的社会舆情;将新闻发布和舆情处置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汇总整理上报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情况,服务政府领导决策。 (一)新闻发布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及时公开发布政府的重点工作,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及进展情况;推介重大经贸和文化活动;阐明政府和部门就有关重大热点问题的态度;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掌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 (二)舆情应对要及时掌握舆论动态。社会各界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图书等媒体对政府工作或对本单位工作反映出来的舆论动态;社会生活中值得关注的倾向性问题,深化改革中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上产生的模糊认识和疑虑、困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思想观点、因素;干部群众对本地发生的一些重大社会性事件的思想反映;网站、电子媒体有关我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重要舆论动态和值得关注的问题等。 (三)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要主动及时。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工作主动权,及时发布政府及各部门决策,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要做到快速介入,全程跟踪,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演变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处置工作;适时公布善后处置情况,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对于迟报、漏报、瞒报重要舆情动态及应对情况,反应迟缓,处置不力,造成工作被动,致使事态恶化升级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各市、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要将政府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要明确专人分管,明确科(处)室负责这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公报处负责对相关情况的汇总整理和考核工作,及时报省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