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确定我校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精神,并结合我省目前自费委培研究生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自费委培研究生新增专业试行收费标准为: 1、翻译硕士专业笔译培养方向每生每年11000元;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1000元; 5、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纳入财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三、本批复从下达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