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 根据《黑龙江省地市统计工作评比办法》(黑统发〔2005〕35号)的精神,省局对各市(地)2009年度统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牡丹江市统计局、大庆市统计局、哈尔滨市统计局。 二等奖:齐齐哈尔市统计局、鸡西市统计局、大兴安岭行署统计局、伊春市统计局、双鸭山市统计局。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积极进取,在今后统计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二○一○年四月八日
各市(地)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 根据《黑龙江省地市统计工作评比办法》(黑统发〔2005〕35号)的精神,省局对各市(地)2009年度统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牡丹江市统计局、大庆市统计局、哈尔滨市统计局。 二等奖:齐齐哈尔市统计局、鸡西市统计局、大兴安岭行署统计局、伊春市统计局、双鸭山市统计局。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积极进取,在今后统计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