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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5-10月份丰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黔价格[2010]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州电网公司,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物价局,各供电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贵州电网丰枯电价实施办法(试行)的批复》(发改价格<2009>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省遭受特大旱灾,电力生产和供应缺口不断加大的实际,5月份我省丰枯电价政策执行枯水期电价。6-10月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实行丰枯电价政策的通知》(黔价格<2009>127号)中规定的丰水期价格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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