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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省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的批复


【颁发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1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花山经济开发区申请建设省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的请示》(马政〔2010〕1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花山经济开发区为基地,建设省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执行现行省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政策。 二、马鞍山市要以建设省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为契机,科学制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强化服务外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提升园区服务外包企业的层次和规模,努力打造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 三、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安徽花山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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