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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命名“上海市优秀节水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水务[2010]2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15号)的精神,结合市水务局组织开展节水志愿者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师范大学、同济大学节水志愿者为“上海市优秀节水志愿者队伍”。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节水志愿者队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上海建设节水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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