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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1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陈小平 副组长:张连水(市政府) 陈卫强(市卫生局) 洪慧萍(市司法局) 成员:余新平(市委宣传部) 俞伟英(市金融办) 陈国元(市公安局) 金翔(市财政局) 谢道溥(市劳动保障局) 童天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滕建荣(市卫生局) 夏福志(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陈卫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建荣、夏福志、俞伟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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