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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杭州高新开发区开展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蔡奇 副组长:沈坚 邱飞章(省科技厅) 张耕(杭州高新开发区) 成员:赵立康(市政府) 余仲飞(省科技厅) 高乙梁(市发改委) 赵纪来(市经委) 楼健人(市科技局) 陈锦梅(市财政局) 陈新华(市人事局) 缪承潮(市信息办) 阳作军(市规划局) 储根荣(市国土资源局) 章建成(市工商局) 方慧光(市国税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杭州高新(滨江)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张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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