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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康典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资金[2010]4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康典等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资发〔2010〕2号)及《关于对靳庆军等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资发〔2010〕3号)收悉。经审核,康典、徐英、戈汉思、靳庆军、吴溪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康典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徐英担任你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戈汉思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靳庆军、吴溪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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