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现将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二、收集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文件资料,按时间进度、步骤安排,做好动员部署、自查、总结等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局普法办。 三、按照全国普法办工作安排,今年国家局将开展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通知另行下发)。请在普法检查验收中,注意做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总结工作。 联系人:姜海雯罗杰 电话:010-88331429、1439 邮箱:jianghw@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