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效振担任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请示》(乐爱金〔2009〕05号)收悉。经审查,张效振(HYOJIN JANG)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四日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效振担任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请示》(乐爱金〔2009〕05号)收悉。经审查,张效振(HYOJIN JANG)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