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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政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建监[2010]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各行业主管局(办、处、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政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政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使政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政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现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政风建设的主要目标 政风建设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做到思想上不松动,工作上不松劲,要在抓深化上有新举措;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在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有新发展;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要在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有新提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要在认真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上要有新成效;规范从政行为,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社会公信度上有新提升。 二、政风建设主要工作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严格依法行政,深化两个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系统指导,做实20项重点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 1、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把依法行政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不断完善工作评价、考核、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查处和绩效考核评估,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3、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考评,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行政处罚权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标准。 4、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受理行政复议,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建立行政复议案例、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评析试点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深化效能建设 5、在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抓深化、抓延伸、抓提高。在试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进一步完善厅机关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并全面运行,切实提高机关行政管理的效能。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工作、人事、财务、物资、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6、加强信访事项办理方面的效能建设,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时效。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认真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热情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信任。加强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长热线、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省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等省级投诉、受理和监督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各类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对建设部门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 7、提高为基层和群众办事方面的工作效能,积极主动地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意识。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大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机关工作制度,坚持正常上下班,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觉遵守午间饮酒禁令,坚决杜绝 “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改进效能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厅效能办要经常性组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效能监督及社会评价。 8、加大对完成年度目标的督查,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厅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动态,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扶持、资金项目。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并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同时,要完成各专项工作任务,包括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办理省领导批示,完成省领导平时交办的各项重要任务等。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9、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道德和纪律教育,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认识,牢固树立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也是政绩的观念,坚持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细化任务,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合力,齐抓共管,狠抓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 11、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现象;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八个方面的要求。深化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规范厅主管协会、学会和研究会行为。各责任单位要深入查找厉行节约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切实从根本上杜绝奢侈浪费。 (四)推进政务公开 12、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13、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审批服务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窗口在依法行政和办事、优质服务、公开透明、工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软硬件环境、拓展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现场办结率。 (五)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建设指导 14、加强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破解发展难题,提出系统政风建设目标任务,改进措施和考核办法。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系统政风建设工作会议。 15、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检查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内容。 16、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风建设的监管和指导。 17、健全完善政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年终考核工作,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改革创新。 三、高度重视政风建设并强化责任追究 18、高度重视政风建设集中评议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评议员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主动地汇报机关政风建设情况,虚心接受他们提出的评议意见。要定期走访服务对象,认真听取有关企业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9、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单位的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便民服务、办事咨询等活动。 20、严格七项责任追究。对发生以下七种损害群众利益、企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形象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即:违反《行政许可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审批的,违反审批审核程序,实施暗箱操作的;对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效率低下,该办的事不办,能马上办的事拖着不办,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对不认真履行职能、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任意设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的;对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培训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向企业收费的;对由于管理不善,致使各类专项资金被骗取、私分、贪污、挤占和挪用,造成严重损失的;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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