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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质[201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根据总局今年在全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并不断完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履行质检职能和服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质检工作水平,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增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努力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基础保障和基层建设的水平,提高全系统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进一步促进广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促进部门、行业组织加强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 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大力推进质量兴省、兴市活动,加强工作指导,丰富活动内容,探索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广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制定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增强竞争力的具体措施。 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制订和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立足扶优扶强,加大出口免验工作力度,加强原产地标记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引导和扶持,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创建意识,推动企业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企业诚信度、产品质量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快建立以消费者满意和市场认可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 加强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区域质量安全水平。围绕各地支柱产业、重点产品发展规划,推动地方建成一批优势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地域性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对企业实施以质量信用、产品质量风险分级为基础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扩大出口企业绿色通道、直通放行范围。改革进口通关模式,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减少中间验放环节,提高验放效率。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平台建设,开发推广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软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通关速度。围绕口岸通关便利化,加强与海关、港务、民航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证书核查机制,防范伪造假冒证书行为,保障出口商品在国外顺利通关。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进一步完善质检对外合作磋商机制,加大对外磋商交涉力度,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应对,通过广渠道、多方式的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国家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二)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 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引导。定期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质量评价指标统计试点工作。促进地方政府健全质量安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实施重点产品生产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建立监督抽查全国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以食品、农产品、危化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工业产品为重点,建立健全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严格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加大对非法检商品特别是与消费者健康安全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 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的有效性。加大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四查、四建、四落实”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资、家电(汽摩)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针对广大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组织打假集中行动,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 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围绕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质检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执法。研究探索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大质量的观念,加快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新工作机制。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口岸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检系统检测机构改革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 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改革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健全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国家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和国家重大工程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积极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进一步完善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标准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政策导向和技术保障作用。 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认证认可工作格局,加大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力度,积极开拓节能环保认证、信息安全认证、乳制品认证、服务认证等新领域。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进一步规范自愿性认证制度。强化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入制度,加快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全面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管整体效能。加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国际互认。加强认证认可宏观规划和基础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新一代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标准物质体系,推动国家计量基标准的国际等效和计量校准、测量能力的互认。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推动能源计量中心建设,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增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按照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加快建立检测技术保障体系。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协作平台。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水平。 加强口岸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加强重要工业品进出口把关能力建设,增强服务外贸发展力度。推进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传染病查验与防控新模式。加强口岸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口岸生物安全保障能力,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生物物种资源流失。 完善质检信息化体系。全面完成“金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启动“金质工程”二期的立项工作。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业务系统开发。完善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质量信用、总局机关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各级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加快质检数据统计软件开发与应用,建立覆盖全系统重点领域的关键数据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利用总局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提升总局网站服务能力。 推动质量管理科学研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质检技术机构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全面调查基层局的基本情况,提出加强基层局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基层局建设标准,开展基层局能力建设达标活动。总结、推广基层能力建设的经验和典型,加大对基层局的投入,做到基层局的硬件设施和工作水平与履职要求相适应。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全系统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质检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要活动,全面推进质检各项工作。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继续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重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继续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加强群众质量知识普及和教育,不断浓厚全社会的质量氛围。 (四)加强工作交流,保障信息畅通。 总局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省(区、市)质监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及总局直属挂靠单位要及时向总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总局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五)加强指导检查,力求活动实效。 总局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情况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和调研,并通报有关情况。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分析研究活动开展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五、总局活动组织机构 总局成立“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 副组长:支树平、刘平均 成员:蒲长城、魏传忠、王炜、孙大伟、纪正昆、张沁荣、张纲、项玉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 主任:刘平均 副主任:张纲、孙波、刘德平 成员:总局各司(局、厅)主要负责人、两委主管领导、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质量司和通关司牵头,具体承担“质量提升”活动的日常工作。 活动办内设综合组、行业协调组、地方指导组、企业联络组和宣传组等五个工作组。 附件: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重要活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重要活动 总体 目标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 进度 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 1 举办国际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等)。 宣传质量、认证认可、标准、计量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氛围。 举办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认监委 标准委 办公厅 计量司 执法司 计量院、标准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总局信息中心等 3月15日、5月20日、6月9日、10月14日 2 开展质量兴省、兴市活动。 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区、市)工作,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比例达到80%以上。 研究制定质量兴省(区、市)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质量兴省(区、市)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召开全国质量兴省(区、市)工作会议。 质量司 办公厅 总局有关司局 全年 3 召开《质量振兴纲要》实施15周年总结纪念活动。 总结《质量振兴纲要》实施的成绩和经验,推动我国质量进步。 与有关部门、行业座谈总结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5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定《质量发展纲要》提出下一步需要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质量司 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铁道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部门 10月份 4 召开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经验现场交流会。 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典型经验,交流成功做法,提出加快全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的措施。 质量司 通关司 总局有关司局 8月份 5 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 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质量上台阶、上水平。 1. 促进万家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示范活动,推动有关行业树立国内外先进标杆,开展对比活动,找差距、找原因,制订赶超措施;2. 在汽车、机床、发电装备等10个行业开展可靠性对比活动,推动行业产品可靠性上台阶、上水平。 质量司 国资委、工信部等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全年 6 举办第十七届质量论坛。 通过交流、探讨,提高质量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性。 围绕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政府部门、协会学会、企业之间的交流,研究探讨进一步提高质检工作有效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 质量司 工信部等有关部门 9月份 7 开展“质量月”活动。 促进“质量提升”活动的深入开展。 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保障体系情况调查等活动。 质量司 中宣部、工信部、住建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9月份 8 帮助“千家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 提升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帮助“千家企业”完成2010年节能目标。 1.培训千家企业节能降耗服务队;2.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3.帮助企业分析、利用能源计量数据指导生产,开展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降耗。 计量司 全年 9 组织落实自贸区战略、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研讨会。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引导企业维护中国制造声誉。 1.宣传中央实施自贸区战略的意义;2.宣讲自贸协定和原产地规则;3.介绍原产地证书签证程序和有关内容;4.有关企业介绍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的成效;5.研究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的途径和措施;6.东盟国家官员介绍有关进口规定。 通关司 商务部 4季度 10 服务外贸企业检验检疫知识巡讲和培训。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引导企业提高出口质量安全。 1.宣讲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分析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应注意的质量安全问题;3.介绍当前国外技术贸易壁垒趋势和应对措施;4.解答企业遇到的质量问题和报检报验问题。 通关司 总局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 2季度 3季度 11 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宣传“三进”活动。 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 特种 设备局 安监总局等部门 2季度 12 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 帮助企业提升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鉴别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 组织地方局和检验机构对万家企业开展检验技术和标准等免费培训服务,召开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检验条件、提供检验服务,改进质量管理,完善保障体系。选择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的50种产品,组织50名行业专家,通过网络媒体对抽查结果解读,介绍产品质量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 监督司 4月至11月 13 组织驻华使节和有关媒体考察我出口企业、口岸和检测实验室。 客观宣传介绍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消除国外对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的偏见。 组织国外驻华使节和有关媒体深入我国出口企业、港口和检测实验室,深入了解我国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国际司 通关司、检验司、动植司、食品局、新闻办 4季度 14 举办“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 进一步加强质检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质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按照分区域、分站、分产品重点展示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走进质检实验室第一线,并邀请相关媒体跟踪报导。 科技司 计量院、检科院、特检院等有关单位 2季度 二、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 15 组织乳品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规范乳品认证机构认证行为,净化认证市场,提高乳品认证工作有效性。 组织地方两局开展对乳品认证机构遵守《认证认可条例》、《乳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乳品认证有效性、权威性。 认监委 7月至8月 16 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系列活动。 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围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以及专项监督检查。 法规司 执法司等有关司局 3季度 17 开展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活动。 确保产品实际能耗与能效标识指标一致,打击乱用能效标识的违法行为。 1.制定“空调能效标识计量检验规则”计量技术规范;2.组织开展空调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试点工作。 计量司 8月至11月 18 提升边境疫情防控水平北疆行。 增强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接壤地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边境疫情防控水平。 1.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赴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等省区检查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查地方政府有关防控制度建立情况、查相关部门措施是否到位,查边境检疫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边民检疫意识是否得到提高;2.组织专家举办重要疫情防控知识培训;3.发放非洲猪瘟、马铃薯甲虫等重要疫情防控宣传册。 动植司 农业部、林业局、海关总署、民航局、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工信部等部门; 通关司 3季度 19 举办新兴市场国家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合作论坛。 配合国家开辟新兴市场的外贸政策,宣传我国出口产品监管政策,树立进出口国对中国制造的信心。配合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的工作,巩固完善双边质检合作机制,提升出口非洲和中东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国家质检总局总结发布关于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的政策;2.外交部、商务部介绍我国加强中非、中阿经贸关系的政策和举措;3.部分非洲、阿拉伯国家介绍本国技术法规、标准和进口监管政策;4.力争签署关于共同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国际合作的声明。 检验司 外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浙江省政府、义乌市政府;部分非洲、阿拉伯国家驻华机构 3季度 20 举办企业分类管理经验交流活动。 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提升出口产品质量。 邀请典型出口企业、行业协会、有关部门,以贯彻落实《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为载体,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以“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为基础的检验监管新模式,全面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高监管有效性。 检验司 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以及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2季度 21 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行动。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快完善配套规章,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工作机制;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大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执法打假活动。 食品司 食品局 执法司 卫生部等有关部门 全年 22 开展“质检邀您查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 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1. 开展“质检邀您同行”。力争在每个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或定期)开展一次全国联动的检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高校师生、消费者等,与基层质监部门一道,对食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在全社会营造企业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氛围;2. 开展“质检与行业同行”。邀请行业协会和行业大企业,参与各生产许可专业技术委员会活动,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 食品司 认监委,总局法规司、食品局、执法司 全年 23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与诚信建设论坛。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诚信意识,促进企业积极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邀请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和省局领导及有关专家,以“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诚信意识”为主题,探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和质量诚信建设有关问题,组织部分企业代表签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诚信责任承诺书。 监督司 工信部等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10月 24 开展质量安全示范成果发布活动。 推动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1. 推动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活动;2. 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活动;3.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示范活动。 执法司 食品局 特种设备局 全年 25 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 促进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质量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1.举办“家电下乡质量行”现场启动仪式,组织中标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承诺活动,深入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活动;2. 开通“12365”家电下乡质量热线,扩大案源,维护消费者权益;3. 开展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明察暗访; 4.召开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经验交流会。 执法司 认监委、标准委,质量司、监督司、新闻办 3月至9月 26 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 查办一批假劣农资违法案件,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活动。 执法司 农业部 2季度 27 开展建材装饰装修材料清新居室行动。 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查办一批违法案件。 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执法司 住建部、工商总局 全年 三、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 28 开展“金质工程”(一期)建设业务应用系统推广活动。 抓好“金质工程”(一期)应用系统的推广工作,提升质检部门的应用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 开展“金质工程”(一期)应用系统推广现场部署。举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等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技术培训。选取两个局作为示范局,开展应用推广示范活动,对应用情况进行宣传、评比。 信息中心 总局有关司局 全年 29 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水平提升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和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保证资质认定活动统一、规范、有效。 组织专家监督检查150家左右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100家国家质检中心和12个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和实验室人员培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组织开展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提升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 认监委 全年 30 举办海峡两岸标准合作论坛。 加强两岸标准合作交流,促进两岸经贸发展。 围绕两岸经贸发展的重要技标准工作开展广泛研讨,进行双边标准化合作。 标准委 中国标准化协会 3月份 31 组织《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宣贯活动。 宣传《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提升标准化水平。 1.抓紧《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报批工作,争取尽早由国务院颁布;2.建立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3.大力宣传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4.做好标准化“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纲要》提出的近期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标准委 有关部门、行业 全年 32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科技平台建设活动。 提升特检机构科研创新能力。 完善平台建设,出台科研指南,为“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为检验和监察改革创新相关理论研究打好基础。 特种设备局 科技司 科技部 全年 33 开展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 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推动质检执法规范化建设。 举办法律法规知识、政策水平和模拟现场执法技能、应对质量违法突发案件比赛等活动。 执法司 法规司、人事司、监察局、新闻办,有关司法机关 4季度 34 开展基层局能力达标创建活动。 加强基层局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局履职水平。 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基层局分类建设标准;按照总局制定的统一标准和基层局建设规划、目标,组织开展基层能力达标考核、验收和帮促活动。 科技司 人事司 计财司 总局有关司局 全年 35 开展基层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培训服务活动。 提升基层局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检测机构提供标准方法培训,解决检测结果偏差问题。 1.面向基层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疫、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检测能力培训;2.组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激素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以及现场检测能力比对。 科技司 计量院、标准院、检科院、特设院 2季度 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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