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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关于在电力市场建设中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办市场函[2010]1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力交易方案的组织和审查工作,凡是列入淘汰名单的发电企业,不得安排进入电力市场参加电能交易。 二、加强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的市场资格审查工作,凡是列入淘汰名单的发用电企业,不得安排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 三、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等工作,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促进落后产能按要求退出市场。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市场交易工作的管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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