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督函[2010]3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物督函〔2010〕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管理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我局制发了统一制式的文物行政执法证。2009年12月,我局向全国下发了《关于换发文物行政执法证的通知》(文物督函〔2009〕1545号),要求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和审核工作,并上报我局复核和备案。截止2010年3月,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完成了此项工作。
我局已对上报信息和数据进行了复核,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此次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共收到7861份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经复核,符合核发文物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有7273人,不具备核发文物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有588人。
二、此次复核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要依据和原则是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合法性和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合法性。
三、此次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得到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西藏、宁夏等地按时完成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同时,截止2010年4月30日,河南、福建、陕西等地仍未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四、在上报的信息和数据中,部分地区未及时在“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管理系统(http://zfdc.sach.gov.cn/)”中登录,个别上报信息和数据不符合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并尽快完成补录工作。
特此通报。
附件: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复核统计总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复核统计总表
2010.4
行政区划代码
省份
上报人数
同意核发人数
不同意核发人数
备注
110000
北京市
191
176
15
120000
天津市
74
63
11
130000
河北省
138
138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140000
山西省
51
51
0
150000
内蒙古自治区
297
269
28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210000
辽宁省
295
288
7
220000
吉林省
215
201
14
230000
黑龙江省
59
56
3
310000
上海市
167
167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行政区划代码
省份
上报人数
同意核发人数
不同意核发人数
备注
320000
江苏省
711
707
4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330000
浙江省
700
697
3
340000
安徽省
279
238
41
350000
福建省
0
0
0
未上报
360000
江西省
682
607
75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370000
山东省
871
766
105
410000
河南省
0
0
0
未上报
420000
湖北省
45
45
0
430000
湖南省
549
539
10
440000
广东省
42
42
0
4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371
244
127
460000
海南省
49
47
2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行政区划代码
省份
上报人数
同意核发人数
不同意核发人数
备注
500000
重庆市
47
47
0
510000
四川省
690
667
23
520000
贵州省
86
86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530000
云南省
265
221
44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540000
西藏自治区
64
61
3
610000
陕西省
0
0
0
未上报
620000
甘肃省
522
503
19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630000
青海省
5
5
0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6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4
54
0
65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47
293
54
人员详细信息未登录http://zfdc.sach.gov.cn
合计
7866
7278
588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复核详单可自行前往http://zfdc.sach.gov.cn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