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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0]5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置换公司资本保证金的请示》(乐爱金〔2010〕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的600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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