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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徐守盛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石军副省长 泽巴足副省长 成员:贠建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白继忠省教育厅厅长 张天理省科技厅厅长 李平省工信委主任 周多明省财政厅厅长 冯杰省环保厅厅长 李慧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康国玺省水利厅厅长 武文斌省农牧厅厅长 高清和省林业厅厅长 王锐省商务厅厅长 刘维忠省卫生厅厅长 马艾武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张绪胜省工商局局长 武敬东省质监局局长 王建中省安监局局长 樊怀玉省统计局局长 黄周会省旅游局局长 张矛省质监局副局长 高建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朱宽胜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推进质量振兴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研究安排推进质量振兴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具体负责推进质量振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武敬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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