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八日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0〕19号)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政府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现就我州2010年纠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抓好三项任务,强化监督检查。
1.以强农(牧)惠农(牧)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牧)惠农(牧)资金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牧民定居、帐篷新生活、农牧区农村危旧房屋改造以及灾区房屋改建、维修、加固等涉及民生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中央、省、州强农(牧)惠农(牧)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下而上的强农(牧)惠农(牧)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摸清各类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各类专项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对被征地(草场)农牧民的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牧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涉牧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各县、州级各部门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要求企业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调整完善企业负担监测点和监督员工作;继续加强对灾后延长就业岗位、扶持就业、就业援助、失业救助政策执行期限的监督检查。
3.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活动,坚决撤销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县、州级各部门按照省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厉查处擅自举办评比达标活动行为。
(二)继续深化五项治理,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和深化全州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强化对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院诚信建设;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疾病防控、社区(乡镇村)卫生等资金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贪污卫生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医疗改革的监督检查。
2.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3.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开展对寄宿制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经费公示制,确保资金安全。
4.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卡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卡的管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的监督检查;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5.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度资金的实时监控;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民政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制度;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县、州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阿纠〔2009〕9号)安排,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县、州级各部门要按照评议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评议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梳理问题存在的原因,对症下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县纠风办要加大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今年州纠风办将围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维护藏区社会稳定这一主题,从“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在州级机关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为藏区“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州级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县、州级各部门要站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纠风专项治理责任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纠风工作。各县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同时各县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四)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为推动纠风工作,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州纠风办今年将建立纠风工作“三卡”制度,即:《纠风工作问题提醒卡》、《纠风工作违纪告知卡》、《纠风工作跟踪督办卡》,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行为时,予以及时提醒或告知,并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