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4月22日,省政府应急办下发了《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启动了“十二五”期间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根据省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导检查,加快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 2008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威政办发〔2008〕69号,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确定了“十一五”中后期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基础建设、巩固提升、强质优化“三年三大步”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已完成的目标和任务,要继续巩固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层次和水平;对尚未完成的目标和任务,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按期圆满完成;对确实难以按期完成的目标和任务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可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以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形成简明扼要的情况报告(包括承担的主要任务、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意见或建议等);对“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12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填报《“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对需要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填报《“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 二、搞好调研论证,积极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和报送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十二五”规划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工作: (一)报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07〕56号)、《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等。 (二)报送原则:一是结合实际,搞好衔接。要做好与全市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规划的衔接,着力解决应急工作中最实际、最紧迫的问题。二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需求,立足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妥善处理整体和局部、近期和长远的关系,做到因地制宜、切实可行。三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要坚持应急处置和应急常态化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建设资金,注重工作实效,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三)项目分类:重点建设项目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具体分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紧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建设、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恢复重建能力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培训与宣传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等10个小类。 (四)项目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现有资源情况及整合、利用、依托关系,项目概况、主要功能和预期效果,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 三、抓好完善提高,保证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效果 为了推动“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2008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威海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威政办字〔2008〕38号),启动了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并于2009年底基本建成。对第一批示范项目,各管理单位要继续加大管理和培育力度,使其更加规范和完善;有关项目所在地的市、区政府(管委)也要认真履行属地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管理。同时,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参照第一批示范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类型基层组织等为重点,按照领导重视程度高、主动参与意识强、现有基础条件好的标准,分别推荐1-2个示范项目,作为全市第二批示范项目的备选项目,并认真填报《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 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报表等,务于5月15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鞠鹏飞、李广辉;联系电话:5220270、5231236;党政电子专网邮箱:szfyjb@wh.sd.gov.cn)。 附件:1.“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2.“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 3.“十二五”规划拟增加的重点建设项目 4.“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 5.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6.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威政办发〔2008〕69号),“十一五”期间主要建设以下12个重点项目: 一、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办负责) 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市气象局负责) 三、市陆地应急救护体系(市公安局、卫生局、人防办、地震局等单位负责) 四、市应急物资综合保障系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与决策系统(市卫生局负责) 六、市动植物疫病疫情预防与控制体系(市畜牧局、农业局、林业局、威海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 七、市海上搜救中心(威海海事局负责) 八、市海洋灾害应急救护体系(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九、市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中心(市应急办负责) 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市安监局负责) 十一、市地震地质信息平台(市地震局负责) 十二、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市水利局负责) 附件2 “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完成投资(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步工作打算 附件3 “十二五”规划拟增加的重点建设项目 近期,市应急办总结了我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初步分析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需求,拟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社会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市公安局负责) 二、市应急疏散避难体系(市人防办负责) 三、市地理信息系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市公安局负责) 五、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市民政局负责) 六、市特种装备设备综合调度系统(市城乡建设委负责) 七、市紧急交通运输综合保障系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八、市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市科技局负责) 九、市中小学教师应急知识培训基地(市教育局负责) 十、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推荐) 注:以上项目仅供参考,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或增加其他项目。 附件4 “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类别 总投资额 资金来源 牵头单位 其他责任单位 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资源情况及整合、利用、依托关系 项目概况 主要功能 和预期效果 注:项目性质分为续建和新增两种。 附件5 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2008年10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威政办字〔2008〕38号),确定了以下7个示范项目: 一、农村综合防灾示范项目。管理单位:经区管委;承建单位:经区崮山镇皂埠村。 二、社区、乡村应急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单位:环翠区政府;承建单位:环翠区竹岛办事处陶家夼居委会。 三、机关、学校紧急疏散项目。管理单位:市教育局;承建单位:文登师范学校。 四、大中型企业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安监局;承建单位: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大中型企业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环保局;承建单位:威海金泓高分子有限公司。 六、地震安全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地震局;承建单位:威海市第九中学。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范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安监局;承建单位:文登西郊热电有限公司。 附件6 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 分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建单位 单位名称 分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础优势 目标任务 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