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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广志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郑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郑价费函[2010]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广志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我校中等专业学费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你校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 中等专业学费:4500元/年/生, 二、 住宿费:600元/年/生。 以上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 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办理和收费公示工作。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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