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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署)

【发文字号】 新出厅字[2010]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单位报纸期刊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拟在2008年、2009年成功开展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此项活动,以引导青少年健康阅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并促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按照有关要求,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拟推荐的本地优秀少儿报刊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到总署新闻报刊司。 二、中央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拟推荐的所主管优秀少儿报刊推荐到总署新闻报刊司。 三、优秀少儿报刊需具备以下条件:(1)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2)坚持规范出版,没有违法违规行为;(3)出版质量和发行情况较好。 四、报送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的材料应包括:(1)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申报表一式两份,要求加盖公章;(2)2010年第一季度出版的样报样刊3套;(3)材料寄送至: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唐巍收,邮编:100052。请在寄送材料信封右上角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咨询电话:010-83138967。 五、注意事项:(1)凡含有教辅内容的报刊均不参加此次推荐,请各地严格把关;(2)请保证报送材料的完整,样报样刊不全的将取消推荐资格;(3)申报表格请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shdzhongxin@163com,请在“主题”中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4)相关表格可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下载。 六、新闻报刊司将汇总推荐材料,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进行评选,并对入围名单进行公示,于2010年5月中旬在媒体上公布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名单。 此次选拔、推荐优秀少儿报刊不得向报刊社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申报表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申报表 报刊名称 CN号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推 荐 理 由 (包括报刊简介及获奖情况等) (具体情况可另附纸) 主办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新闻出版局 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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