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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2010]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0年5月26至2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座谈交流老干部工作经验;部署落实中组部《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组厅字〔2010〕10号)和中组部等九部委《印发〈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24号)的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老干部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邀请部分大型煤矿企业、科研院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具体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会议时间 5月25日报到,5月26至27日开会,会期两天。 四、会议地点 合肥市淮北矿业集团相王大酒店(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肖红,13966672227 吴琼,13956055514 五、有关事项 1. 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人参加会议,并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及联系电话)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离退休干部局。联系电话:010-64463655,64215923(传真)。 2. 参加会议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会 议 代 表 名 额 分 配 表 参加会议单位 处 长 参加会议单位 处 长 一、省级部门 通信信息中心 1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1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1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信息研究院 2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1 煤炭总医院 1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华北科技学院 1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国煤矿文工团 1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1 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所 1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 1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 1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 1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三、邀请单位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1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1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1 开滦(集团)公司 1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1 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 1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1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 1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1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1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1 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1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1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1 湖北省安全监管局 1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1   二、总局直属单位 四、特邀单位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1 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 自定 机关服务中心 1 国资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自定 宣传教育中心 1 国管局财务司 自定 研究中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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