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喷灌机等选型鉴定工作的通知 (农机科〔2010〕34号) 有关省(区、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节水等机械设备的扶持力度,我司决定对喷灌机、油菜联合收割机、织网机和水产养殖网箱等4类农业机械进行选型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喷灌机(中心支轴式、平移式、移动管道式和轻小型喷灌机); (二)油菜联合收割机(轮式和履带自走式); (三)织网机(双钩型); (四)水产养殖网箱。 二、承担单位 选型鉴定工作委托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采取与省级农机鉴定站合作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程序 选型鉴定工作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和农机鉴定机构受理审查、性能检测、出具鉴定报告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制定的实施方案(附件)组织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选型鉴定工作的领导,指导参加此项工作的本省农机鉴定站做好有关工作。 (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要认真组织相关产品的选型鉴定工作,统筹协调,严格把关,为申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申报选型鉴定的农机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如实申报选型材料,配合农机鉴定机构做好选型鉴定工作。 (四)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完成选型鉴定工作后,于11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提出对选型鉴定产品的行业发展及政策建议。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李庆东 电话:010-59192817 传真:010-59192863 附件:2010年农业机械选型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农业机械选型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为加快节水机械设备、渔业机械及水产养殖设备及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促进和发展节水机械设备、渔业机械及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的实施意见。目前,节水机械设备、渔业机械及水产养殖设备及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势头较快,但上述一些产品存在着生产批量不大、产品质量相对不够稳定,不能够完全具备部级农机推广鉴定条件。对这类产品实施选型鉴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前的一种监管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畜牧、渔业、设施农业发展,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节水机械设备、油菜收获机械、渔业机械及水产养殖设备等部分产品的选型鉴定工作。相关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节水机械设备 节水机械设备大致可分为喷灌设备和滴灌设备两大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首先开展喷灌设备的选型鉴定工作。喷灌设备行业有企业近30家,生产着30余个型号的产品,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山西、河北等省份。其中有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喷灌机生产企业9家(不含国外产品在境内销售的5家),移动管道式喷灌机企业10家,轻小型喷灌机企业10余家。目前农机鉴定系统还没有切实开展节水机械设备的推广鉴定工作,因此许多企业的产品没有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企业希望进入《推广目录》的愿望非常迫切。 (二)油菜收获机 油菜收获机近几年发展迅速,至今已有10多个企业生产近20个型号的产品,年产量均在500台以下,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河南、山东等省。虽然有通过省级推广鉴定的10余个型号产品,并已进入《推广目录》,但在生产使用中,大部分产品还都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从我部组织的2009年油菜收获机质量调查结果看,国内油菜收获机的开发研究不够深入,多数是在传统的全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的基础上改造而成,存在创新不足、品种单一、适用性和可靠性差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堵塞、糊筛跑粮、故障率高等现象。目前一些省农机鉴定站由于没有产品标准可依,而按照企业标准进行推广鉴定。由于检测依据标准、评价方法不统一,使得鉴定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水平。实施油菜收获机的选型鉴定,可以摸清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科学建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下一步制定部级推广鉴定大纲和完善推广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进而促进油菜收获机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双钩型织网机和水产养殖网箱 我国是世界水产品生产大国,近年来水产品总量维持在4500-4900万吨,已连续十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渔机、渔网是渔业捕捞、养殖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每年海洋捕捞(拖网、围网、张网等)、海淡水养殖(网箱、网围、网笼、网拦、网帘等)消耗的各种规格的化纤“渔网具”约12-15万吨,占网具生产总量的70-80%;直接用于渔业生产的渔网销售额约26-33亿元。随着近几年渔业行业的快速发展,渔业机械及养殖设备也得到了较快的进步。据了解,目前,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生产养殖网箱企业数量约30-40多家,主要分布在安徽、江苏、山东、广东、福建等地;织网机生产企业约10余家,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等地。目前,渔机、渔具生产发展势头良好,市场需求旺盛。 通过对上述产品进行选型鉴定试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能力审查等方式,重点推选一批节水机械设备、油菜收获机械、渔业机械及水产养殖设备的产品,为今后制定国家推广目录提供参考,同时也为用户提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选型鉴定产品范围 (一)节水机械设备 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平移式喷灌机;移动管道式喷灌机和轻小型喷灌机。 (二)油菜收获机械 轮式和履带自走式油菜联合收割机。 (三)双钩型织网机、水产养殖网箱 三、企业申报条件 参加选型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有可靠的三包服务和产品制造验收标准,企业应有一定规模(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30人以上),有较强的实力和发展潜力。 参加选型的产品应为具有一定销量的定型产品,原则上应有注册商标,在国内累计销售50台(件)以上,其中喷灌机(中心支轴式、平移式)、油菜收割机在国内累计销售15台以上。 四、项目实施单位 选型鉴定工作由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组织,采取与省级农机鉴定站合作的方式进行。 项目参加单位: 油菜联合收割机:安徽省农机鉴定站 节水机械设备:甘肃省农机鉴定站 双钩型织网机、水产养殖网箱:江苏省农机鉴定站(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渔业机械专业站) 五、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制定产品选型鉴定大纲 深入调查研究节水机械设备(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平移式喷灌机移动管道式喷灌机和轻小型喷灌机)、油菜收获机械(轮式和履带自走式油菜联合收割机)、双钩型织网机、水产养殖网箱行业的整体生产状况,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和用户需求,研究制定产品选型鉴定大纲。 (二)组织企业报名 生产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报名申请参加节水机械设备、油菜收获机械、双钩型织网机、水产养殖网箱的选型鉴定。总站在对申报企业及机型进行初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生产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申报文件齐全的企业参加选型。 (三)产品性能检测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组织有关省农机鉴定站,对参加选型的产品按照选型鉴定大纲规定的安全性、性能试验、用户调查等项目进行检测。 (四)产品文件、工厂生产条件审查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有关省农机鉴定站对申报企业的工厂生产条件、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等方面进行审查。 (五)数据汇总分析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有关省农机鉴定站对产品性能检测、工厂生产条件审查等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选型鉴定报告。 六、选型鉴定时间安排 5月,发布选型鉴定通知和选型鉴定大纲; 6月,承担单位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对项目参加单位及人员进行培训,召开企业选型鉴定大纲培训会; 6-8月,赴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行相关产品的选型鉴定工作; 9月,统计、分析和汇总产品选型鉴定数据,完成选型鉴定报告的编写、审批工作。 七、联系方式 织网机和水产养殖网箱: 联系人:田金明010-67326491 13671039562 王国梁010-67343741 13810120886 传真:010-67326491 E-mail:37817974@qq.com 喷灌机和油菜收割机: 联 系 人:张晓晨010-67326492 13671390919 石文海010-67326492 13621197580 传真:010-67326492 E-mail:shiwenhai8478@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100122)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