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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5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及章程修改的请示》(和谐发〔2010〕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7,000,000股,占总股本的99.7%;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0.3%。 二、核准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二)第十二条修改为: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2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投资人名称 投资额 (万元) 股份数额 (万股) 投资比例 (%)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700 99700 99.7 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 300 0.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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