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新喜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511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刘新喜为我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中华财险发〔2010〕18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新喜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新喜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511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刘新喜为我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中华财险发〔2010〕18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新喜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